客戶咨詢熱線: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
第三十六條 函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歸口的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提前1個月將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函審表決單(見附件5)等相關材料送達本分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被審查的標準專業性要求較高的,可以邀請相關行業領域內具有權威性、代表性的專家共同參與函審; (二)函審時間一般為1個月,函審時間截止后,歸口的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對回收的函審表決單進行統計,委員回函率達到3/4,回函意見超過2/3以上贊成,且反對意見不超過1/4的,標準方為技術審查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回函投票者,按棄權計票); (三)歸口的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填寫函審結論表(見附件6),并經秘書長簽字。 第三十七條 標準技術審查的內容包括: (一)標準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二)標準內容是否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且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強; (三)標準內容是否與現行標準協調一致; (四)標準內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意見,以及對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是否適當; (五)標準制修訂是否符合程序性要求; (六)標準編寫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七)其他需要通過技術審查確定的內容。 第三十八條 歸口的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及時將會議審查意見或者函審意見反饋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應當對會議審查意見或者函審意見進行研究吸收,形成標準報批稿和審查意見匯總處理表(見附件7),并再次對標準編制說明進行相應修改后,連同標準報批審查表(見附件8)等相關材料,一并報送歸口的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頁 |
|
關鍵字:礦 | |
【字體: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