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崗位師傅包教,新入廠的職工經三級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安全生產責任性強的老工人(師傅)制定師徒合同,帶徒操作教育,經一年時期的崗位操作訓練和考核合作后,學徒工方可獨立操作。
第九條:調入本礦的職工、本礦調轉更換工種的職工都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種調換崗位時,需經班組進行崗位訓練5-10天,以操作熟練后,方可從事新的崗位。 第十條: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堅持安全教育經;、具體化。根據職工文化層次分期分批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專題教育。把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結合起來,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術技能教育結合起來,努力建設高素質的職業隊伍。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是一項長期任務,各級行政組織、群眾團體都要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多種形式不斷地進行安全引導教育,在堅持日常教育的同時,對全礦職工每年進行一次普遍安全專題教育,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教育,生產單位每年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技術操作考試教育。班組要堅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長抓不懈,使其制度化。第十二條:建立安全活動制度,礦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一次安全專題例會,每年召開兩次安全教育大會;廠級每月一次安全自檢自查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分析總結會議。每季度進行一次職工安全教育大會。班組每周末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會,結合本組織安全生產實際總結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產工作,班組安全活動每次不少于一小時,作為安全活動的時間,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條: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必須由行政主要負責人親自主持參加,主要負責不在時應由付職或委托負責人參加主持,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每次活動都要認真總結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動要有明確記載,填寫好活動記錄。
第十四條:抓好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級領導的重要職責,也是每個職工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安全教育,職工必須有較高的安全思想意識,有較好的安全生產技術技能和理論知識,使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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