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檢修機械電器設備時,必須先斷開電源、關機停車,停電檢修要設監護人,掛停電警示牌,非監護人其他任何人不準動開關或擅自進入供電室,專職電工在合閘前要過細檢查,確認檢修完畢可合閘開車。
第六條:井下作業
1、井下作業,堅持班長帶班工作,安全員跟班檢查,先檢查后作業。不準安排一人單獨在井下作業,禁止一個違令單獨作業,禁止在危險區、塌陷區、禁區和漏電水中、照明不良、炮煙濃烈時強行作業。
2、井下作業要保證良好的設備。風、水、電、管纜、工具都要齊全整潔,不準跑、冒、滴、漏。砂輪機要安裝牢固,操作時要側面站立。鑿巖、爆破、清頂、通風、出碴(礦),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當。巡回作業反復檢查,及時整改。
3、井下上班作業時,如遇照明不良、通風不好、設備帶病、道路不暢、松石懸浮時不能盲目作業,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經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不能生產作業。
4、班長要時刻注意派往偏僻場所作業的人員或人員較少的作業點,至少在兩小時之內要查看一次。下班時先清點、集中作業人員后同時下往。
5、井下作業要嚴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設備、設施和機械工具,不準堆放在放炮地點和無人看管地點,防止破壞和偷盜。
第七條:其它作業
1、從事毒性藥劑、腐蝕劑、粉塵作業的職工和易燃易爆作業人員都要加強自身防護,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專用保護用品,不準在作業場所進餐、飲水、吸煙、點火,作業后要嚴格消毒、清洗。
2、從事機修、機床、截割、焊接的作業班,必須是技術熟練的專職人員進行操作,掉鏈、航車、滑輪、超重工具都要保證安全,防護要齊全,作業配合要聯手。
3、礦區裝礦、裝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環境,工具有牢固,作業時不能擁擠保證安全生產。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