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運輸收入、營業收入、經營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和與之對應的銷售成本、運輸成本、營業成本,經營成本相互配比, 減去當期應變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后的余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2. 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和與之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業務利潤。
3. 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4. 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賬務處理要恰當。
5.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后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6. 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 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十二章固定資產內部控制
1. 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為本企業工程部門(或企業指定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本企業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2. 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準: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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