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貿易項下的擔保: 包括現匯履行擔保和非現匯履行擔保,其中現匯履行擔保是指擔保人向供給設備的一方擔保,如進口方在收到與合同相符的設備后未按照合同規定將產品交付供給設備的一方或者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現匯償付設備款及其附加的利息、則擔保人按照擔保金額加利息及相關費用賠償供給設備的一方。
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擔保: 指在境外工程承包中,擔保人向招標人擔保,當投標人中標或者簽約后,如不簽約或者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合同,則擔保人在擔保的范圍內向招標人支付合同規定的金額。包括投標擔保、履行擔保、預付款擔保等。
對外保證: 指保證人和受益約定,當債務人不按照約定償還債務或者履行義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償還責任或者履行義務的行為。
外幣債券: 指以外幣表示的、構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有價債券。外幣可轉換債券、大額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視為外幣債券進行管理。
可轉換債券: 指根據債權人的要求,按照發行時所定條件,轉換為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債券的債券。
對外質押: 分為對外動產質押和對外權利質押。對外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償還責任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對外權利質押是指以下列權利對外質押:(1)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4)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對外抵押: 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規定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受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商業票據: 指發行體為滿足流動資金需求所發行的、期限為2天至270天的、可流通轉讓的債務工具。
大額可轉讓存單: 指銀行發行的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轉讓流通的一定期限的銀行存款憑證。
外商投資企業: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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