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貿易:包括邊民互市貿易、邊境小額貿易和邊境地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其中邊民互市貿易指邊境地區邊民在邊境線20公里以內、經政府批準的開放點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過規定的金額或者數量范圍內進行的商品交換活動。
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經濟區域。其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自1990年國務院批準設立上海外高橋、天津港保稅區以來,截至1996年,經國務院批準,共設立了上海外高橋、天津港、大連、青島黃島、張家港、寧波、福州馬尾、廈門象嶼、廣州、深圳沙頭角、深圳福田、深圳鹽田、汕頭、珠海、?15個保稅區,海南洋浦經濟技術開發區也實行保稅區的管理政策。目前,16個保稅區均已經海關驗收,封關營運。十幾年來,保稅區各管理部門采取各種形式招商引資,積極開發,使保稅區發展已具相當規模,漸趨成熟,成為當地經濟新的增長點。 /p>
出口加工區: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海關實行封閉管理的專門從事出口加工業務的特殊經濟區域。
國際收支:是指一定時期內一經濟體(通常指一國或者地區)與世界其他經濟體之間的各項經濟交易。其中的經濟交易是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進行的。經濟交易作為流量,反映經濟價值的創造、轉移、交換、轉讓或削減,包括經常項目交易、資本與金融項目交易和國際儲備資產變動等。
國際收支平衡表:按照復式薄記原理,以某一特定貨幣為計量單位,運用簡明的表格形式總括地反映一經濟體(一般指一國家或地區)在特定時期內與世界其他經濟體間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