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流砂、淤泥、砂礫等不穩固的含水層中施工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5.2.2豎井施工時,必須采取防止物件下墜的措施。井口必須設置臨時工時封口盤,封口盤上設井蓋門,井蓋門兩端必須安裝柵欄。封口盤和井蓋門的結構必須堅固嚴密。卸碴設施必須嚴密,不允許向井下漏碴、漏水。井內作業人員攜帶的工具、材料,必須拴綁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內。嚴禁向(或在)井筒內投擲物料或工具
5.2.3豎井施工應采用雙層吊盤作業。升降吊盤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絞車、懸吊鋼絲繩及信號裝置,同時撤出吊盤下的所有作業人員。移動吊盤,要有專人指揮,移動完畢必須加以固定,將吊盤與井壁之間的空隙蓋嚴,并經檢查確認可靠,方準作業。
5.2.4下列情況下,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帶的一端應正確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a.拆除保護巖柱或保護臺;
b.在井筒內或井架上安裝、維修或拆除設備;
c.在井筒內處理懸吊設備、管、纜,或在吊盤上進行作業;
d.乘吊桶;
e.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f.井筒施工時的吊泵作業;
g.在井筒內作業暫告結束的中段井口,進行支護、鎖口作業。
5.2.5用吊桶提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關閉井蓋門之前,禁止裝卸吊桶或往鉤頭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b.吊桶上方必須設堅固的保護傘;
c.井蓋門應有自動啟閉裝置,以便吊桶通過時能及時打開和關閉;
d.井架上應有防止吊桶過卷的裝置,懸掛吊桶的鋼絲繩應設穩繩裝置;
e.吊桶內的巖碴應低于桶口邊緣0.1m,裝入桶內的長物件必須牢固綁在吊桶梁上;
f.吊桶上的關鍵部件,每班必須檢查一次;
g.吊桶運行通道的井筒周圍,不得有未固定的懸吊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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