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我們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1日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 第三條 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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