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滿足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需要,進一步統一和規范本企業成本核算方 法,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是嚴格遵守制造成本法的核算原則,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并依照財政部新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制定的。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企業所屬核心層、緊密層和半緊密層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其中:開發系統企業執行《開發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商貿系統企業執行 《商貿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物資經營管理部系統的材料供銷企業執行《材料供銷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對于行業特色比較明顯的其他企業,報經集團總企業批準后,應參照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本企業的《成本費用核算與管理辦法》并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執行,亦可執行相近行業的會計制度,采用其成本核算方法組織成本核算,但不得違背本辦法在成本管理方面的規定。
第四條各企業進行成本核算,組織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1. 開展成本預測,參與經營決策;
2. 制定成本計劃,實施成本控制;
3. 組織成本核算,反映經營成果;
4. 考核成本水平,落實責任成本;
5. 分析盈虧原因,挖掘成本潛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條企業應更新自己的成本管理觀念,不斷汲取和借鑒先進的、科學的成本管理技術和方法,使之與企業生產力的發展以及社會的進行保持一致。
第六條各企業在不違反本辦法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成本核算與管理實施細則,并上報總企業備案。
第二章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實行成本管理責任制,應根據企業內部機構和人員分工,建立全面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度,形成縱橫配套的管理網絡,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對企業成本、 費用進行預測和控制,加強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具體職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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