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調查機關的調查
商務部負責傾銷和傾銷幅度的調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損害和損害程度的調查。法律規定調查機關應當在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12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延長期不得超過6個月。
4)、企業配合工作
主要是以律師為主進行資料的收集,企業積極配合律師和國家調查機關的工作,企業要組織專門工作班子負責反傾銷工作,應當包括銷售、財務、生產、勞動人事和技術等部門的人員。
5)、要成立專門的申訴工作組
反傾銷工作千頭萬緒,工作量大,參加申訴工作的人員須精通生產、銷售、財務等各道環節的法律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只有成立強有力的的工作班子才能達到目的。
6)、要聘請具有專業知識的律師
反傾銷案件是專業性非常強的案件,而且時間跨度長,因此企業必須聘請專業律師參加才能萬無一失。
7)、 爭取各方面支持
申訴企業應當取得中國政府以及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的支持和配合。
三、申請反傾銷調查應當提供的材料
根據法律規定,反傾銷調查申請應主要包括下列內容并附具相關證據材料:
1、申請人有關情況的說明。
應當包括以下的證據材料:
、 申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聯系人等有關情況;
、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應當說明代理人的名稱及身份等事項,并提供授權委托書;
、 申請提出前三年申請人生產的同類產品的產量及所占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比例;
、 所有已知的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者的清單,如果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者組成了協會或商會應提供該協會、商會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聯系人等有關情況。
2、 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已知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申請人應當提供以下證據材料: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