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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的適用是法規運行的基本環節,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和程序將法規運行用于具體的人或組織以解決具體問題的專門活動。筆者擬對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的原則、地位和保障機制的認識作一些討論。
l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原則
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原則即煤礦安全執法的原則,按照現代法治最基本的構成要素和遵從的一般準則,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原則主要包括法制的原則、公正的原則、獨立的原則。
1.1法制原則是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的首要原則
就是要依據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規和煤礦安全行政執法程序的法規,對各類煤礦安全違法責任人或組織進行處罰,換句話說,就是煤礦安全監察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煤礦安全監察的法制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以法律意義上的事實作為執法判定的依據
運用煤礦安全監察法規對煤礦進行安全監察和執法,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而且是法律意義上的事實,即是被合法證據證實的事實和依法推定的事實。就煤礦安全違法事實而言,與其他違法事實一樣,只能盡可能地接近和再現違法事實。因此,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事實原則實際上轉化為證據原則和推理原則。例如煤礦發生責任事故這一事實,在其后的執法判定時是無法再現的,只能通過事故發生后收集的一系列合法證據和必要的依法推理,分析確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者,這樣的事實實際上就是證據事實和推斷事實。在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活動中,能夠證明煤礦安全違法(違章)事實的證據主要有:書證類,包括各種有關文件、圖紙資料、會議記錄、原始臺賬、賬冊、勘驗筆錄、鑒定資料等;物證類,包括引發事故的物件、事故損毀的物件等;人證類,包括當事人詢問筆錄、證人證言等。這就可以獲得證據直接證明的事實和根據這些證據依法推斷的事實。在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活動中,最重要的是通過合法途徑和程序取得這些證據,通過法定方式和程序推斷違法事實,在取得證據的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和履行法定手續,同時,所有證據在進人結案程序時還必須經過審查才能作為定案依據。
2)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進行執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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