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司法裁判一樣,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是一種專門的行政執法行為,對煤礦安全違法事實的判定和對相關的個人及組織做出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法定職權的主體嚴格依照法定權限、程序進行,否則,對煤礦安全違法事實的判定和對相關個人、組織的行政處罰應為無效。在煤礦安全監察法規體系中,煤礦安全監察管轄范圍的規定決定了監察執法活動空間上的職權范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覆蓋了全國所有煤炭企業,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到縣、鄉鎮都有明確的管轄劃分,某一特定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只能在法定的管轄范圍內行使職權;另外,如同司法審級制度的權限劃分決定了縱向的管轄范圍,例如煤礦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權限劃分、煤礦安全工作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的權限劃分等都明確了相應的管轄范圍,這是職權合法問題。此外還有程序合法,只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程序,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活動才是有效的。
3)按照法定標準和技術規范認定事實并做出判定
雖然這一要求在現行法規中少有規定,但鑒于它對司法實踐的積極意義已經逐步得到應用,特別是對于煤礦安全監察執法這樣的專業性極強的領域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這一要求的核心是在煤礦安全監察執法過程中對于違法事實的判定,堅決反對技術上的擅斷,反對僅憑經驗和習慣進行推斷,而應當以嚴謹、科學的態度和方法求得對事實的合理認定。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日常安全監察活動,都會面臨很多復雜的技術問題,特別是對煤礦事故性質的認定,是一項非?茖W而理性的工作,要求嚴格依照《煤礦安全規程》等若干技術規范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若干法規的規定,采取法定程序和科學方法認定煤礦事故的性質,確定相關人員或組織的責任,如果將責任事故認定為非責任事故,將導致事故的性質發生根本的偏差。因此,在煤礦安全監察法規的適用過程中,對煤礦安全違法行為的有關證據進行技術鑒定就是這一要求在證據領域的體現。在程序領域還特別應該注重依照法定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認定事實、判斷事故性質,落實事故責任和實施行政處罰。
1.2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公正原則
公正原則是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活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只有公正地實施煤礦安全監察,公正地進行安全執法,才能保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體制發揮應有的作用,才能保證煤礦安全監察及執法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公正原則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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