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參加審核省調所轄范圍內新建、擴建工程中自動化部分的設計;
e.監督自動化設備與廠、站一次設備同步投入運行;
f.負責省調側調度自動化設備的運行和維修;
g.參加或負責審批省調所轄范圍內自動化系統年度更改工程;
h.負責所轄范圍內自動化系統運行情況的統計和分析,并定期上報和下發;
i.參加省內自動化系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及時上報;
j.編制和審核管轄范圍內自動化設備的年度定檢計劃并及時審批計劃外的臨檢;
k.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省內所轄自動化系統的考核、評比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經驗交流、培訓等工作;
l.負責省調側自動化新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必要時參加或組織所轄范圍內新設備的驗收;
m.與有關調度互送信息。
2.5 地調自動化系統運行管理機構的職責:
a.負責對地調管轄的自動化系統進行運行維護、調整試驗和運行統計分析并定期上報;
b.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規程、標準、導則和下達的工作布置與要求等文件,編制地調自動化系統的專用運行規程和檢修規程;
c.參加編制地調自動化系統的規劃,參加審核地調和所轄縣調自動化系統的規劃和設計;
d.參加審核地調所轄范圍內新建、擴建工程中自動化部分的設計;
e.監督自動化設備與廠、站一次設備同步投入運行;
f.編制并上報地調自動化設備的年度定檢計劃;
g.負責編制地調自動化系統年度更改工程計劃;
h.參加審核縣調上報的自動化設備年度定檢計劃,并及時審批計劃外的臨檢;
i.組織地區內自動化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技術交流工作,提高人員素質;
j.參加地區內自動化系統事故的調查和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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