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連接導線應采用銅質單芯絕緣線。連接導線的截面積應由 計算來確定:對電流二次回路,應按電流互感器的額定二次負荷來計算,但至 少應不小于4(或2.5)mm2;對電壓二次回路,應按允許的電壓降來計算,但至少 應不小于2.5mm2。
3.5 專用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確定,應保證實際二次負荷在25%~100%額定二 次負荷范圍內;專用電壓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額定功率因數,應為0.3~0.5; 專用電流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額定功率因數,應為0.8。
3.6 電流互感器額定一次電流的確定,應保證其在正常運行中的實際負荷電流達 到額定值的60%左右,至少應不小于30%。當實際負荷電流小于30%時,應采用 二次繞組具有抽頭的多變比電流互感器,或0.5S、0.2S級電流互感器,或附錄D 所推薦的具有較高額定短時熱電流和動穩定電流的電流互感器。
3.7 為提高低負荷計量的準確性,應優先采用過載倍數大的電能表。
電能表標定電流的確定方法見附錄E。
4 安裝前的管理
4.1 用戶供電方案中的電能計量方式(包括電能計量裝置的裝設地點、裝設套數、 電壓等級,電能表類別及專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等),應按《全國供用電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供應與使用管理條例》頒發后,即以此《條例》內容為準) 和有關用電營業管理制度的規定確定。
4.2 電能計量裝置的設計審定。
4.2.1 凡電力建設工程和地方公用電廠、用戶自備電廠并網以及用電業擴工程中的 電能計量裝置的設計,應符合本規程的有關規定。同時,還應符合《全國供用電 規則》、《電熱價格》、《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GBJ63《電力裝置的電測 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SDJ9《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和其它電氣安 全、土建設計技術規程的規定。
4.2.2 電能計量裝置設計審定的基本內容包括用戶的電能計量方式、電能表與互感 器的接線方式、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專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專用互感器的額 定二次負荷及額定功率因數、電流互感器額定一次電流、電能表的標定電流、電 能計量柜、電能表的安裝條件、高壓互感器及其它高壓電氣設備的電氣間隙和安 全距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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