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7 組織辦理有關電能表、互感器和計量標準設備的封存、報廢、淘汰手續。
A2.8 組織電能計量裝置重大故障差錯的調查與處理。審核向用戶退補電量的方 法。
A2.9 制定電能計量技術規范和計量管理制度。
A2.10 負責有關電能表復置金、保證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A2.11 負責電能計量業務管理的考核、統計與報表工作。
A2.12 組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電能計量標準與電能計量人員考核工作。
附 錄 B
電能計量裝置的分類方法
(補 充 件)
B1 Ⅰ類計量裝置
月平均用電量100萬kW·h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為2000kVA及以上的高壓 計費用戶;
10萬kW及以上發電機;
跨省電網之間的聯絡線。
B2 Ⅱ類計量裝置
月平均用電量10萬kW·h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為315kVA及以上的高壓計 費用戶;
10萬kW以下發電機;
總廠用電線路;
1.25萬kVA及以上主變壓器;
省級電網之間的聯絡線路。
B3 Ⅲ類計量裝置
月平均用電量10萬kW·h以下或變壓器容量為315kVA以下的高壓計費用 戶;
負荷容量為315kVA及以上的低壓計費用戶;
省內地區電網之間的聯絡線路;
考核有功電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電線路。
B4 Ⅳ類計量裝置
負荷容量為315kVA以下的低壓計費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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