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避雷器工頻電壓耐受時間特性
避雷器應具有一定的工頻過電壓耐受能力,制造廠應提供相應的耐受特性。
對用于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的避雷器和電氣化鐵道避雷器,應提供時間范圍 為0.1s~20in工頻電壓耐受特性曲線。曲線由四點組成。中間兩點應為1s和 30s,曲線上的10s耐受電壓應不低于避雷器的額定電壓。
對用于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的額定電壓3.8~12.7kV的電站避雷器和配電 避雷器應在1.3倍額定電壓下耐受2h,在額定電壓下耐受24h。
對用于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的并聯補償電容器避雷器和額定電壓42kV及其 以上的電站避雷器,應在1.2倍額定電壓下耐受2h,在額定電壓下耐受24h。
對用于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的發電機避雷器和電動機避雷器,應在額定電 壓下耐受2h。
對電機中性點避雷器應在額定電壓下耐受2h。
對變壓器中性點避雷器,應在額定電壓下耐受10s,在0.8倍額定電壓下耐受 2h。
工頻耐受試驗中不得有擊穿、閃絡等現象,并應給出試驗前后標稱電流下的 殘壓值。
注:低壓避雷器不作此項試驗。
5.12 避雷器瓷套的絕緣耐受性能
避雷器瓷套的絕緣耐受電壓符合GB 311.1中對高壓電器外絕緣的規定。
避雷器瓷套的最小公稱爬電比距應符合以下要求:
無明顯污穢地區 17mm/kV
普通污穢地區 20 mm/kV
重污穢地區 25 mm/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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