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戰略問題,也是一個世界性難題。我國資源型城市數量多、分布廣,歷史貢獻巨大,現實地位突出。新中國成立以來,資源型城市累計生產原煤529億噸、原油55億噸、鐵礦石58億噸、木材20億立方米。在“一五”時期156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中,有53個布局在資源型城市,占總投資額近50%,為建立我國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
2001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以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為突破口的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資源枯竭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重現生機與活力。
但是,由于內外部因素疊加,新舊矛盾交織,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任務十分艱巨。突出表現在:資源枯竭城市歷史遺留問題依然嚴重,轉型發展內生動力不強;資源富集地區新矛盾顯現,可持續發展壓力較大;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亟待完善,改革任務艱巨。
為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推動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民族團結,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20年,資源枯竭城市歷史遺留問題基本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轉型任務基本完成。資源富集地區資源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格局基本形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建立健全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規劃》作為國家全面部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的行動綱領,亮點頗多,既突出了轉型發展和深化改革的基本主線和分類指導、統籌協調的戰略導向,又突出了以人為本和社會公平的目標取向和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的任務部署,還突出了積極穩妥和求真務實的政策設計,對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有序開發綜合利用資源。堅持有序開發、高效利用、科學調控、優化布局,努力增強資源保障能力,促進資源開發利用與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主要措施包括:加大礦產資源勘查力度,統籌重要資源開發與保護,優化資源開發布局,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和發展綠色礦業。
解讀:“成也資源,敗也資源”,資源型城市最大的優勢在資源,最大的劣勢也在資源,這是許多資源型城市尤其是資源枯竭型城市共同面對的難題。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