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 型式試驗項目
凡進行型式試驗的互感器亦應作1.4.1.1項所規定的全部出廠試驗項目。
型式試驗項目如下:
a.溫升試驗;
b.一次繞組雷電沖擊(全波和截波)耐壓試驗;
c.外絕緣短時工頻濕耐壓試驗或操作沖擊濕耐壓試驗;
d.誤差試驗,依據各準確級的相應要求;
e.短路承受能力試驗。
注:根據用戶要求,還要進行勵磁特性試驗,并向用戶提供勵磁特性數據(型 式試驗結果),勵磁電壓最高測點為額定電壓因數相應電壓。試驗方法由各型互感 器技術條件規定。
1.5 出廠試驗
1.5.1 密封性試驗
試驗要求和方法由各型互感器的技術條件規定。
1.5.2 一次繞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試驗按GB311.1-83和GB311.2~311.6-83《高電壓試驗技術》的規定。
短時工頻耐壓試驗包括外施工頻耐壓試驗和感應耐壓試驗。
1.5.2.1 試驗電壓
不接地互感器的外施工頻試驗電壓和接地互感器的感應試驗電壓為互感器的 額定短時工頻耐受電壓值,不接地互感器的感應試驗電壓為2倍額定一次電壓 值。
1.5.2.2 外施工頻耐壓試驗
試驗電壓應加到連在一起的一次繞組出線端子與地之間。夾件、箱殼(如果 有)、鐵心(如果應該接地)和二次繞組*的所有出線端子皆連在一起接地。
*絕緣試驗條款中所指二次繞組均包括剩余電壓繞組(如果有)。
1.5.2.3 感應耐壓試驗
試驗電壓應加到繞組出線端子之間。夾件、箱殼(如果有)、鐵心(如果應該接 地)以及各二次繞組的一個出線端子和不接地互感器一次繞組的一個出線端子或接 地互感器一次繞組的接地端子皆應連在一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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