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溫升試驗
1.6.1.1 一般說明
溫升試驗場所的環境溫度為10~40℃。試品周圍1~2m處不得有墻壁、 熱源和堆積雜物以及外來輻射、氣流等干擾。
測量環境溫度應采用2~3個溫度計,其測量端各浸于容積不小于1000mL 盛滿油的杯中,放置在試品周圍1~2m處,并位于試品高度的中點。當試品高 度低于500mm時,須將試品墊高300~500mm。環境溫度應以這些溫度計的平 均值為準;確定溫升的環境溫度取最后2h內3次所測溫度的平均值。
溫升試驗一般采用直接負荷法,即在被試互感器一次繞組施加額定頻率且為 實際正弦波的規定電壓,其他繞組連接規定的負荷,夾件、箱殼(如果有)、鐵心 (如果應該接地)以及運行中應接地的各繞組出線端子應可靠接地。
測量繞組平均溫度采用電阻法。
測量鐵心表面溫度,可采用酒精溫度計或適當的(不受磁場影響的)熱電偶或電 阻型溫度計,并使其測溫端與鐵心表面可靠接觸。測量油頂層溫度時,溫度計的 測量端應浸沒于油面下50~100mm處(如用溫度計座時,座內應充以油)。
所有溫度計、熱電偶或電阻型溫度計的測量誤差應不大于±0.5℃。
試品的溫度,干式互感器應以鐵心表面溫度為準,油浸式互感器應以油頂層 溫度為準。如果這些部位的溫度在試驗后期每2h內上升值不超過1℃時,則認為 試品的溫度已達到穩定狀態。
1.6.1.2 繞組的電阻測溫法
測量所用儀器應有足夠的靈敏度和準確度。繞組的冷態和熱態電阻應用同一 接線、同一儀器測量。
在溫升試驗結束,切斷電源之后,立即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由停電到測得 第一個讀數的時間間隔一般不應超過1~2min。然后在8~10min內每隔相等的 時間(30~60s)測定一個電阻值,并依次記錄為R1、R2、R3、…、Rk。其后再 隔5~10min補充測量一個參考值Rn。與此同時,記錄各個測定時間t1、t2、 t3…、tk,以切斷電源瞬間為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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