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一次繞組雷電沖擊(全波和截波)耐壓試驗
試驗按GB311.1~311.6-83的規定。雷電沖擊耐壓試驗采用慣用沖擊耐壓 試驗,應以正、負兩種極性波進行。當確知某一極性波最為嚴格時,可僅用該極 性波作試驗。
試驗電壓應加到不接地互感器一次繞組每一個出線端子與地之間,或接地互 感器一次繞組接線端子與接地端子之間。不接地互感器一次繞組的非被試出線端 子或接地互感器一次繞組的接地端子應接地,二次繞組的出線端子或連在一起接 地,或接到一個合適的記錄裝置上,以記錄試驗時在二次繞組出現的電壓波形。
1.6.3 外絕緣短時工頻濕耐壓試驗或操作沖擊濕耐壓試驗
試驗按GB 311.1~311.6-83的規定。
不接地互感器的短時工頻濕耐壓試驗采用外施工頻耐壓試驗,按1.5.2.2項進 行。接地互感器則采用感應耐壓試驗,按1.5.2.3項進行。
操作沖擊濕耐壓試驗按1.5.3款進行。
1.6.4 短路承受能力試驗
試驗時,互感器的起始溫度應為10~40℃。
在互感器一次繞組進行勵磁,然后將二次繞組的兩個出線端子短接。在短路 期間內,施加到互感器一次繞組上的電壓有效值應不低于其額定電壓值。
注:對于電磁式電壓互感器,也可以由二次繞組勵磁,將一次繞組兩個出線
端子短接。
當具有多個二次繞組(包括剩余電壓繞組)、線段或分接頭時,其試驗接線應由 制造廠與用戶協商決定。如果用戶無特殊要求,則多二次繞組互感器的試驗應在 短路阻抗值較小的二次繞組上進行。
短路試驗進行1次,持續時間為1s。
短路試驗后,當互感器冷卻到環境溫度時,若能滿足下列要求,則認為試驗 合格。
a.目力檢查無損傷(如相對位移、永久變形和損傷);
b.測定的誤差值,與本試驗前的差異應不超過其相應準確級誤差限值的1/2, 且仍滿足相應準確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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