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電壓繞組的額定輸出用伏安表示,其標準值同1.3.3款。
3.3.3 標準準確級
用于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的接地互感器,其剩余電壓繞組的標準準確級為3P 或6P;用于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的接地互感器,其剩余電壓繞組的標準準確級 為6P。如果還有二次繞組,在二次繞組帶有保護準確級額定負荷的25%~100% 間的任一值,且功率因數為0.8(滯后)下,剩余電壓繞組還應滿足規定的準確級。 為驗證是否符合此要求,可以只在極限值下試驗。
注:當具有多個分開的二次繞組時,剩余電壓繞組應在各二次繞組帶有其額 定負荷的25%~100%間的任一值下滿足規定的準確級。為驗證是否符合此要求, 可以只在極限值下試驗。
3.4 誤差試驗
3.4.1 型式試驗
為驗證是否符合3.2.3款的要求,對二次繞組,應在2%、5%、100%額定電 壓及與額定電壓因數相對應的電壓下,當負荷分別為25%、100%額定負荷,且功 率因數為0.8(滯后)時進行試驗。如果有剩余電壓繞組,則此試驗應分別在剩余電 壓繞組接有25%、100%額定負荷下進行。
為驗證是否符合3.2.3和3.3.3款的要求,對剩余電壓繞組,應在2%、5%、 100%額定電壓及與額定電壓因數相對應的電壓下,當負荷為25%、100%額定負 荷,且功率因數為0.8(滯后)時進行試驗。如果還有二次繞組,則此試驗應分別在 各二次繞組接有25%、100%額定負荷(有多個額定負荷者,應為最大額定負荷)下 進行。
3.4.2 出廠試驗
出廠試驗原則上與3.4.1款型式試驗相同。如經該型互感器的型式試驗證實, 減少電壓或負荷測點,仍足以驗證互感器符合3.2.3和3.3.3款的要求,則允許在 出廠試驗中減少測點。
3.5 銘牌標志
銘牌應標有1.8.2款規定的相應內容。
準確級標在相應的額定輸出之后(例如100VA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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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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