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Cheque)
本票是出票人對受款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可分為商業本票和由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
它與匯票的主要區別有:
(1)本票的票面有出票人和收款人,而匯票則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遠期本票無須辦理承兌手續,遠期匯票則要辦理。
(3)本票的出票人是絕對的主要債務人,而匯票的出票人在承兌前是債務人,承兌后,承兌人是主債務人,出票人則處于從債務人的地位。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
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 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
票人的票據。出票人在簽發支票后,應負票據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如出票人在
付款銀行存款不足,持票人會遭拒付,這種支票叫做空頭支票,出票人要負法律責
任。支票可分為現金支票(用于支取現金)及轉賬支票(只能用于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
機構轉賬結算)。
匯付(Remttance)
又稱匯款,指付款人主動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款項匯交收款人。 匯付的種類有:
信匯(Mail Transfer,M/T):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委托書寄結匯人行,授權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在另一國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 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票匯(Demand Draft,D/D):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銀行根據所收到的指示,處理金融單據 (匯票、本票、支票、付款收據等)/商業單據(發票、運輸單據、物權單據等) 以便取得付款或承兌,或憑付款或承兌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款或條件支出單據。托收方式的當事入主要有: 委托人(Principal)。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客戶,通常為出口人。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