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國家重點實驗室是國家組織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高水平學術交流、具備先進科研裝備的重要科技創新基地,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30多年的建設發展,已成為孕育重大原始創新、推動學科發展和解決國家戰略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的重要力量。但與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要求相比,還存在重大原創性成果缺乏、世界一流領軍科學家不足、管理體制機制亟待深化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依據《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4號)和《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優化整合方案》(國科發基〔2017〕250號),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為目標,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布局,加大建設力度和體制機制創新,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凝聚和培養一流優秀人才,引領未來科學技術發展方向,產出重大原創成果,大幅提升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原始創新能力、國際學術影響力、學科發展帶動力、國家需求和社會發展支撐力,打造國家重點實驗室“升級版”,保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創新性、先進性和引領性,構筑國際競爭新優勢,促進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融通發展,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布局。按照建設高水平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的要求,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體系,明確各類國家重點實驗室功能定位、目標任務。 ——堅持能力提升。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注重原始創新,聚集領軍人才,增強國家重點實驗室持續創新活力,促進重大原創成果產出,提升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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