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 結合調度功能要求,配備模塊化實時數據采集和監控程序。宜采用成熟的標 準軟件包。
2.5.4 應根據需要配備各類支持軟件。
2.5.5 具有電網應用軟件功能的系統,應建立相應的響應快、可擴性好和使用方便 的應用數據庫。
2.5.6 應用軟件項目可根據需要逐步擴充,宜選用成熟的軟件包。
2.5.7 應具有對各類應用軟件進行調試、維護和在線修改數據庫的功能。
2.5.8 計算機的數據通信規約應采用國際標準,在同一網調范圍內通信規約應統 一。
2.5.9 計算機數據通信規約的應用層,應采用部頒電力系統實時數據傳輸應用層協 議。
2.6 機房及其它要求
2.6.1 應保持機房的溫度、濕度。機房溫度為18~24℃,溫度變化率每小時不超 過±5℃,濕度為40%~70%。
2.6.2 機房應防塵,應達到設備廠家規定的空氣清潔度。對部分要求凈化的設備應 設置凈化間。
2.6.3 交流供電電源必須可靠,應由兩路來自不同電源點的供電線路供電。電源質 量符合設備要求,電壓波動范圍宜小于±10%。
2.6.4 為保證供電的質量和可靠性,計算機系統應采用不間斷電源供電。交流電消 失后不間斷供電維持時間應不小于1h。
2.6.5 計算機系統應有良好工作接地。如果同大樓合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宜小于 0.5Ω,接地引線應獨立并同建筑物絕緣。
2.6.6 機房內應有新鮮空氣補給設備和防噪音措施。
2.6.7 根據設備的要求還應考慮防靜電、防電火花干擾、防雷擊、防過電壓和防電 磁輻射等要求。
2.6.8 機房內應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防水、防火和事故照明設施。
3 遠 動 部 分
3.1 遠 動 信 息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