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兩種意見,都主張關閉小煤礦,增加大型煤礦的產量。
而在我看來,小型煤礦大都分布在煤炭資源缺乏地區,只要不浪費資源,不污染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合理開發小型煤礦還是有許多好處的,可以減少中西部煤炭資源的開發和運輸。特別是到2020年,全國煤炭需求超過30億噸時,需要開采新疆的煤炭,長途跋涉,運輸到東部,不如在東部開發小型煤礦來得經濟合理。
從上面的敘述可以看到,2010年煤炭產量26億噸,是按較低的經濟發展速度來預測的煤炭需求;2010年小型煤礦產量7億噸是按滿足低方案需求來平衡的,從“十一五”頭兩年的經濟發展速度來看,經濟發展速度有可能突破,煤炭的需求也有可能要增長,作為我國主要能源煤炭產量,應當適當留有余地為好。
小型煤礦現有生產能力7.5億噸,在建規模2.5億噸,合計生產能力達到10億噸,經過3年整頓關閉小煤礦2億噸,尚有8億噸左右的生產能力,2010年安排生產7億噸是比較合理的,能夠充分利用已有小型煤礦的生產能力,不致造成可以利用的小型煤礦生產能力的放空。
總的說來,從中國的煤炭資源和水資源、運輸資源的合理利用出發,中國在煤炭工業發展中,還是應當大中小并舉,要充分地、合理地利用小型煤炭資源。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