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信號 發出聲光信號。
2.2.3 對發電機定子繞組及其引出線的相間短路故障,應按下列規定配置相應的保 護作為發電機的主保護。
2.2.3.1 1MW及以下單獨運行的發電機,如中性點有引出線,則在中性點側裝設過 電流保護;如中性點無引出線,則在發電機端裝設低電壓保護。
2.2.3.2 1MW及以下與其它發電機或與電力系統并列運行的發電機,應在發電機機 端裝設電流速斷保護。如電流速斷保護靈敏系數不符合要求,可裝設縱聯差動保 護;對中性點沒有引出線的發電機,可裝設低壓過流保護。
2.2.3.3 對1MW以上的發電機,應裝設縱聯差動保護。
2.2.3.4 對發電機變壓器組,當發電機與變壓器之間有斷路器時,發電機裝設單獨 的縱聯差動保護;當發電機與變壓器之間沒有斷路器時,100MW及以下發電 機,可只裝設發電機變壓器組共用縱聯差動保護,100MW以上發電機,除發電 機變壓器組共用縱聯差動保護外,發電機還應裝設單獨的縱聯差動保護,對 200~300MW的發電機變壓器組亦可在變壓器上增設單獨的縱聯差動保護,即采 用雙重快速保護。
2.2.3.5 對300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變壓器組,應裝設雙重快速保護,即裝設發 電機縱聯差動保護、變壓器縱聯差動保護和發電機變壓器組共用縱聯差動保護; 當發電機與變壓器之間有斷路器時,裝設雙重發電機縱聯差動保護。
2.2.3.6 應對縱聯差動保護采取措施,例如用帶速飽和電流互感器或具有制動特性 的繼電器,在穿越性短路及自同步或非同步合閘過程中,減輕不平衡電流所產生 的影響,以盡量降低動作電流的整定值。
2.2.3.7 如縱聯差動保護的動作電流整定值大于發電機的額定電流,應裝設電流回 路斷線監視裝置,斷線后動作于信號。
2.2.3.8 本條中規定裝設的過電流保護、電流速斷保護、低電壓保護、低壓過流和 縱聯差動保護,均應動作于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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