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3 組織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
4.2.1.4 要抓緊工作計劃的完成;抓技術管理工作、規劃制度的執行;抓上級指示、事故通報及反事故措施的貫徹。
4.2.1.5 組織繼電保護事故和不正確動作的調查分析工作和整定方案的討論。
4.2.2 繼電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責任:
4.2.2.1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是繼電保護工作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做好本部門技術管理工作和編制有關技術性規章制度。
4.2.2.2 負責對繼電人員的技術培訓,技術革新。定期進行技術問答和技術考問。
4.2.2.3 編制反事故和安全措施計劃、試驗方案、技術培訓和革新計劃。
4.2.2.4 參加有關新、擴建工程審核工作;審核更改工程的原理接線圖、檢驗報告和專責組提出的試驗時的安全措施;審核整定方案、運行說明、定值通知單和保護動作統計報表。
4.2.2.5 負責繼電保護事故和不正確動作的調查分析檢驗工作,提出對策措施并督促執行。
4.2.2.6 參加電網或電廠遠景規劃接線和運行方式的研究。
4.2.3 繼電運行管理專責人崗位責任:
4.2.3.1 編制繼電保護整定方案、繼電保護運行說明,根據整定單位確定的反事故措施、改進工程保護原則接線方案,繪制原理接線圖;負責處理日常繼電保護調度運行事項。
4.2.3.2 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繼電保護圖紙資料和電氣設備有關參數,制定系統阻抗圖、短路電流表。
4.2.3.3 對繼電保護的動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按月填報。每季和年終提出繼電保護運行分析總結和改進意見。參加繼電保護事故調查和對錄波照片的分析。
4.2.3.4 審核重要用戶繼電保護方式,向用戶和用戶試驗班提供有關參數和保護整定值。
4.2.3.5 負責填寫“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原始記錄本”及其“分析記錄本”。記錄本內應妥善整理及保管錄波照片。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