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控制屏、中央信號屏與繼電保護有關的繼電器和元件。
3.1.4 連接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3.1.4.1 從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端子開始到有關繼電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對多油斷路器或變壓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開始)。
3.1.4.2 從繼電保護直流分路熔絲開始到有關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3.1.4.3 從保護裝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號屏間的直流回路。
3.1.4.4 繼電保護裝置出口端子排到斷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閘回路。
3.1.5 為繼電保護專用的高頻通道設備回路。
3.2 繼電保護機構應了解掌握的設備及內容:
3.2.1 被保護電力設備的基本性能及有關參數。
3.2.2 系統穩定計算結果及其對所管轄部分的具體要求。
3.2.3 系統的運行方式及負荷潮流。
3.2.4 系統發展規劃及接線。
3.2.5 發電廠、變電所母線接線方式。
3.2.6 發電機、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方式。
3.2.7 斷路器的基本性能;其跳、合閘線圈的起動電壓、電流;跳、合閘時間,金屬短接時間及其三相不同期時間;輔助觸點、氣壓或液壓閉鎖觸點的工作情況。
3.2.8 直流電源方式(蓄電池、硅整流、復式整流、電容儲能跳閘等)、濾波性能及直流監視裝置。
3.2.9 電流、電壓互感器變比,極性,安裝位置;電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3.3 網局、省局繼電保護機構的職責:
3.3.1 對直接管轄的系統負責保護裝置的配置、整定及運行管理工作。
3.3.1.1 按調度操作范圍確定系統保護配置及保護方式,并審定保護原則接線圖。有網局的地區,整個超高壓網保護配置及保護方式的原則由網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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