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金額。
第四欄: 收款金額;
所收現金金額;
票據;
所收票據金額;
所收票據的兌現日期。
。3)SORT:所收票據出票人為客戶本人者填“s”,屬客票者填“T”。
所收票據兌付機關名稱地點。
支票上的銀行賬號。
*注:如因附單號碼及客戶號碼缺填或誤填,以至沖不到賬,無法找出應有的銷貨日期以計算成績時,不予計算收款成績。
。ㄋ模┦湛钇逼诘囊幎
1.依產品各類及客戶的區別規定如下:
(1)AM
專賣店:自銷貨日期起4個月內的票期。
超市:自銷貨日期起5個月內的票期。
。2)BS
直接客戶:以貨到收款為條件者,由送貨員收取現金,簽收的客戶則為銷貨日期1個月內的支票或現金。
直銷點:自銷貨日期起2個月內的票期。
一般商店:自銷貨日期起2個月內的票期。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