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兩控區”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關鍵的一條就是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項目。各地在審批項目時應遵循“以新帶老,總量減少”的原則。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排放二氧化硫的項目,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或由項目建設單位或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削減區域內其他現有污染源的排放量,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區域總量目標之內。建設項目采用的技術起點要高,必須采用能耗小、二氧化硫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和設備。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火電廠排放二氧化硫總量。除以熱定電的熱電廠外,不得在“兩控區”大、中城市市區內(城區和近郊區)再批準新建燃煤火電廠!皟煽貐^”內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電廠,必須建設脫硫設施。
這里特別要強調的是,新、老污染源的管理必須緊密結合,絕不能相互脫節,各地環保部門都必須能說清每年新批準的建設項目所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通過削減那些現有污染源的排放量而平衡的,只有這樣,才能控制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實施二氧化硫總量控制基本原則是分類、分重點源控制,采取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方式。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二氧化硫排放源的主要類型,分步確定總量控制的重點源。根據國家和本地區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及二氧化硫質量控制要求將二氧化硫總量控制指標層層分解,核定排污單位的允許排污量。對符合總量要求的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對持證企業實行嚴格的證后監督管理。
在實行二氧化硫總量控制中,為保證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和區域空氣質量達標,可以試行二氧化硫排放源的排污交易政策,這樣一方面鼓勵企業采用最經濟的方法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把盈余的排放量轉讓給新建或擴建的企業,另一方面使一些缺少排污指標、但生產力水平又較高的企業,通過購買排污指標而得以發展,這是一種協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好方法。
六、認真做好二氧化硫排污費的收、管、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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