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1999)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的適用范圍、定義、分類、類型、編碼等。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各階段編制設計、部署工作、計算儲量 ( 資源量 ) 、編寫報告;也適用于固體礦產資源/儲量評估、登記、統計,制定規劃、計劃,制訂固體礦產資源政策,編制礦產勘查規范、規定、指南;也可作為礦業權轉讓、礦產勘查開發籌資融資等活動中評價、計算礦產資源/儲量的依據。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 固體礦產資源:在地殼內或地表由地質作用形成具有經濟意義的固體自然富集物,根據產出形式、數量和質量可以預期最終開采是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其位置、數量、品位/質量、地質特征是根據特定的地質依據和地質知識計算和估算的。按照地質可靠程度,可分力查明礦產資源和潛在礦產資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