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實地核查工作標準統一、進度統一、成果統一,在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全面開展之前,需完成以下重點任務:礦業權實地核查試點工作、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指南與技術要求編寫、全國技術培訓等工作。
。ǘ┻M度安排
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采取“先試點,后展開,循序漸進”方式分為4個階段進行:總體統籌、技術準備、省級實地核查、成果匯總?傮w進度安排如下。
1.總體統籌階段(2007年9~12月)
2007年9~12月:系統調研、專家咨詢、明確目標任務,確定基本技術思路,編寫實地核查總體實施方案。
2.技術準備階段(2008年1~8月)
2008年1~3月:明確總體技術路線和基本要求,起草印發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通知。
2008年3~8月:組織開展試點工作,編寫實地核查工作指南與技術要求。
2008年4~5月:各省落實組織結構,編寫省級工作方案,落實核查承擔單位。
2008年5~8月:出版實地核查工作指南與技術要求,開展全國技術培訓。
3.省級實地核查階段(2008年8月~2009年12月)
2008年8月~2008年10月:全面啟動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
2008年11月~2009年12月:開展礦業權實地核查外業工作。
4.成果匯總階段(2010年1~12月)
2010年1月~2010年6月:分省礦業權數據匯總。
2010年7月~2010年8月:省級實地核查數據的上報與驗收。
2010年7月~2010年12月:全國礦業權成果匯總,編寫礦業權綜合分析報告,編制成果圖件;全國礦業權核查成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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