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4 時控切除時間誤差。
電力定量器控制的電路或負荷退出控制的時間為時控切除時間。
時控切除時間誤差的檢驗:任選三點切除控制時間點,其實際切除控制時間 與標準時間之差(取其最大差值者),為時控切除時間誤差,其誤差不應超過表3的 規定,按式(11)計算:
式中 Δt3--時控切除時間誤差,min;
t3--實際切除時間,min;
t03--預定的切除時間,min。
4.13.5 時控開關在失去外部電源后,連續工作時間應不低于下述規定:
帶復“零”觸點者不少于72h。
不帶復“零”觸點者不少于500h。
4.14 復零時差及復零延續時間的檢驗
復零時差與復零延續時間的檢驗可同時進行。將時控開關與標準時鐘比較,讓時控開關自動進入復零狀態,觀察是否與預置的時間相同,同時啟動秒表,觀察復零繼電器動作情況,待復位時停止秒表計時。
實際復零時間與預置復零時間的差值,即為復零時差。從復零繼電器開始動作到其復位時止,該段時間為復零延續時間。
復零時差不應超過±10min。
復零延續時間不應大于7.5min。
4.15 整機檢驗
經過檢驗后的電力定量器在安裝前必須進行整機試驗,試驗時間不少于72h,每24h為一周期。校驗項目如下:
4.15.1 功率(或電流)報警、跳閘功能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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