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這些過渡過電流降低到電容器和有關設備所能承受的程度,可通過電 阻器接入電容器(電阻切合)或用在電容器組的電源電路中串入電抗器。
開關操作的過電流峰值應限制到最大為100In(In為方均根值)。
A7 切合和保護器件
A7.1 耐受要求
開關和保護器件以及連接件的設計應能連續承受5.1.6.3條規定的穩態過電 流。對于單元或小容量的電容器組,實際電容最大可達1.10Cn。這時,電流可能 達到1.3×1.10=1.43Ln。
如果電流中含有諧波分量,由于趨膚效應,諧波分量有可能產生比基波更大 的熱效應。
開關和保護器件以及連接件應能承受投入電容器時可能產生由于高頻率高幅 值的過渡過電流造成的電動力和熱應力。當考慮此電動力和熱應力會導致過分的 設計要求時,可采取A6.2條所述防止過電流的措施。
注:①應選取具有足夠熱容量的熔斷器。
、谠谀承┣闆r下,例如自動投切電容器時,有可能在相當短的時間間隔內發 生反復的切合操作。這時必須選取足以承受這些條件的開關和熔斷器。
、圻B接在同一匯流排上的開關可能受到有如投入短路情況下的特殊應力。
、苡靡酝肚胁⒙撾娙萜鹘M的開關應能承受將一電容器組接到已接有一或更多 電容器組的匯流排上所產生的涌入電流。
A7.2 不重擊穿的開關
應采用適于切合電容器的開關。該開關在作分斷操作時應不會發生重擊穿。 重擊穿可能造成過高的過電壓(見A5.1條)。
A7.3 繼電器整定
推薦用適當的過電流繼電器來作電容器的過電流保護。它應調整到當電流超 過5.1.6.3條所規定的允許極限時操動開關。熔斷器通常不具備一般過電流的保護 功能。
注:①電容器的過電流保護系統本身不能起足夠的過電壓保護作用。一般來說, 也不能對電容器單元內部故障起保護作用。當電容器組是由多單元組成時,有必 要對電容器組的內部故障采取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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