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直流輔助電路(包括跳閘及信號指示電路,但不包括導引線電路)的絕緣要求
向繼電器供電的輔助電路的絕緣要求應符合IEC 255-5的規定。跳閘電路的 絕緣要求已規定于IEC 56-1~56-6中。
11 接地
11.1 一般要求
設計接地系統和選擇接地點,應考慮可能的暫態過程影響以及電力系統頻繁操 作的要求。除非已考慮接地和(或)屏蔽措施,否則二次電路中會出現由切換而感應 出不可忽視的暫態過電壓。
11.2 儀用互感器
儀用互感器的二次電路應直接接地,并只在一個公共點上進行接地,該點是與 每個單獨的金屬系統相連的。接至保護接地端子的連接線的橫截面應符合國家標 準。中間接入的互感器的二次電路不一定需要接地。
在附錄G中給出儀用互感器接地的實例。
11.3 輔助電路
保護裝置內部的輔助電源可接地,也可不接地。若裝置要求采用單極接地,則 輔助電源和內部輔助電壓(電路)之間應當隔離,例如使用直流/直流變換器。
在附錄D中給出輔助電路接地實例。
11.4 屏蔽
為了減少干擾影響,控制(測量、信號指示等)電纜的金屬屏蔽層應當接地。對 于高頻,要給予特別注意,見附錄E。
12 通用性能和試驗要求
12.1 試驗要求
一次側的試驗電流和電壓應為正弦波,并滿足下列要求:
a.多相對稱系統的每個電壓(任何兩相之間以及每相與中性點之間的電壓)與這 些電壓的平均值之差應不大于1%。
b.相電流與系統電流平均值之差應不大于1%。
c.每個電流與其對應的相對中性點電壓之間的相角應當相同,允許誤差應為2 °電角。
此外,試驗設備應能模擬實際的一次系統故障情況,并提供所要求的電流值和 所要求的直流暫態分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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