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按第七章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按8.6條規定,退還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 若產品不合格僅是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
(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規定)
第九章 侵權和保密
9.1 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的清單,見本合同附件八(注:僅作為了解專利情況,不應承擔任何專利權的義務)。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一式二份交給甲方。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注:不要主動去承擔保密責任,對方堅持要求時,再予考慮)
9.4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仍有權設計、制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甲方國稅法納稅。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 仲裁地點在甲方國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注:也可規定在第三國仲裁,即: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有規定在被訴國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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