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母線分段適用于全廠(所)只有1組蓄電池的直流系統,蓄電池宜經2組刀開 關分別接于兩個分段,變電所也可將蓄電池接于一個分段上,前者兩分段可分別接 浮充電整流器和充電整流器;后者充電硅整流器接于另一分段上。這種接線便于運 行中部分元件停電維修。
4.1.2 關于蓄電池并聯運行問題,由于蓄電池容量按各自負荷選擇,運行工況不同, 在不采取措施的情況下應避免并列運行,防止環流產生。因而要求母聯開關與蓄電 池供電開關之間應設有閉鎖。一般采用單刀開關機械連桿閉鎖或雙投刀開關以達到 先斷后合的目的。為了便于在一面直流屏上實現,因而具體構成的閉鎖是雙重的。 國外有工程采用鑰匙控制操作手柄的方法。
當考慮在運行中切換而不中斷直流負荷供電的要求時,可采用直流負荷母線能 接充電器的方法或其他接線方案。
聯絡線只承擔另1組母線上所連接的經常負荷或檢修負荷。這是因為單母線系 統蓄電池容量選擇只按單母線上連接負荷統計計算。聯絡線只為另1組蓄電池檢修 時或另1組蓄電池沒有基本負荷的情況下進行的聯絡方式。
4.1.3 充放電設備連接方式
充電設備應盡量實現與蓄電池并聯,減少連接導線,合理電流分布,所以單母 線接線的充電設備經刀開關與蓄電池并聯后,再經刀開關與主母線相連。目前有一 種看法,即只是備用充電設備按上述要求接線,而將工作充電設備經開關直接接在 母線上或可切換,這樣當蓄電池利用備用充電設備充電時,可以和負荷母線斷開, 而負荷母線可以臨時由充電設備供電,增加了靈活性。
單母線分段接線時,規定可以分別接充電設備和蓄電池,以維持運行的靈活 性。
關于蓄電池放電設備的引接,設計時均應考慮投切的方便。
4.1.4 直流系統蓄電池容量較小,且沖擊負荷過大,或者事故照明常明燈沒有降壓 措施,采用增加蓄電池容量滿足沖擊負荷要求在技術經濟不合理時,例如鎘鎳蓄電 池不利用高倍率放電特性來滿足沖擊負荷電流,靠增大容量在經濟上是不合理的。 無端電池直流系統為了幾個事故照明常明燈,限制蓄電池均衡充電的可能性在技術 上也不合理。因此往往在直流系統接線中設計降壓裝置,一般采用硅降壓裝置,無 論實現手動或自動調壓,其降壓裝置規定接在蓄電池與直流母線之間,便于集中調 壓,也可接于直流母線與控制母線之間,以便減小硅降壓裝置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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