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水輪發電機和汽輪發電機勵磁系統一般不小于1.6;
b.內燃發電機勵磁系統一般不小于1.5;
c.有特殊要求時,由用戶與制造廠協商。
注:①由同步發電機端經整流變壓器供電的電壓源-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除另 有規定),應按發電機端電壓正序分量為額定值的80%規定頂值電壓倍數。
、诓捎眯D勵磁機的勵磁系統,頂值電壓倍數在額定轉速時確定。
7.3 允許強勵時間
允許強勵時間應不小于10s,但不大于50s。
7.4 勵磁系統電壓響應比
直流勵磁機勵磁系統一般規定為0.5~1.0/s,高起始響應勵磁系統按響應時 間評價。
7.5 整流過電壓
當勵磁電流達到額定勵磁電流的110%時,加到勵磁繞組兩端的整流電壓的最 大瞬時值,應不大于7.18條所規定試驗電壓峰值的30%。
7.6 運行過電壓
勵磁系統應考慮可能發生的發電機轉子勵磁回路過電壓,并應保證在任何可 能的工況下,磁場繞組出線端的電壓瞬時值不大于7.18條所規定試驗電壓峰值的 65%。
7.7 控制電壓偏差
當勵磁系統控制用的直流和交流電壓偏差不超過+10%~-15%、頻率偏差不超 過+2~-3Hz時,勵磁系統應保證同步發電機正常運行的要求。
7.8 空載電壓整定范圍
7.8.1 需并聯運行的水輪發電機和汽輪發電機,應保證在80%~110%空載電壓范 圍內穩定平滑調節。
7.8.2 內燃發電機及其他只作孤立運行的同步發電機,應保證在95%~105%空載 電壓范圍內穩定平滑調節。
7.9 穩態電壓調整率的選用
穩態電壓調整率規定為±1.0%,±2.5%,±5.0%三種,各種勵磁系統所選 用的數值應在其標準中作出規定。
7.10 瞬態電壓調整率及電壓恢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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