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礦床(體)地質圖
比例尺一般為1:1000~1:2000,特殊情況酌情放大或縮小。
填圖工作應大致查明礦床內地層,巖石、構造和地表礦體的形態、產狀,分布以及圍巖蝕變,控礦因素、找礦標志、礦床氧化帶的分布和特征。
6.3物探和化探工作
根據普查工作實際需要布置物探和化探工作(含測井工作),其工作精度要求按現行規范、規程要求執行。
6.4探礦工程
6.4.1地表探礦工程
6.4.1.1地表探礦工程包括探槽、淺井和淺鉆,用以揭露礦體和驗證有遠景的物探和化探異常、重要地質界線和構造線。系統控制礦體的地表工程應比同級網度深部工程的間距加密一倍。必要時可用沿脈探槽追索礦體的連續性。
6.4.1.2對查明礦體作用大的老窿應作適度清理,并進行地質編錄。
6.4.2鉆探工作
6.4.2.1探求E級儲量的礦體,至少應有1條含兩個以上見礦工程(含鉆孔)的剖面控制;探求D級儲量的塊段,至少有2條各含兩個以上見礦工程(含鉆孔)的剖面控制。
6.4.2.2鉆孔質量要求
認真測定頂角和方位角,作好孔深驗證、簡易水文觀測、鉆孔原始記錄及封孔工作,其質量要求按有關規程執行。厚大礦體(層)內部回次采取率連續5m低于80%的部分,其平均采取率不得低于65%,礦層(體)平均采取率不得低于80%。鉆孔見礦位置偏離勘探線距離不得超過C級基本網度的1/4。
6.4.3坑探工程
普查階段的坑探工程可根據地質工作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布置。
槽、井、坑探工程規格、質量等要求,應按有關規程執行。
6.5試樣采取、加工、測試及質量要求
6.5.1試樣采取
除礦石基本分析樣外,必要時還應采取適量礦石組合分析樣、單礦物分析樣和物相分析等樣品。采樣方法及質量要求如下:
6.5.1.1基本分析樣品:各項探礦工程中,按礦體(分礦石類型),礦化帶及夾石連續取樣,要求控制礦體頂、底板界線。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