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降)速帶調查記錄分合格、不合格兩級。
a)合格記錄:
1)觀測方法、儀器因素正確。
2)激發點和檢波點位置(深度)準確;測點位置正確。
3)爆炸信號準確,初至波清晰可靠。
4)小折射記錄不正常工作道不超過儀器接收道數的1/12,且無邊道、相鄰兩道工作不正,F象。
b)不合格記錄:
凡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及不符合合格記錄條件之一者。
9.3.7多波地震記錄的評價標準
9.3.7.1試驗記錄按9.3.4要求評價。
9.3.7.2 s波生產記錄在激發出s波的前提下,按9.3.3要求評價,未獲得s波的記錄為廢品。
9.3.7.3轉換波記錄的評價標準,按三分量檢波器的類型分兩種。
a)三分量與X、Y、Z軸平行的檢波器的生產記錄可直接按9.3.3評價。
b)三分量與垂線呈54.7?型檢波器,應提供由監控儀進行波場分離(坐標旋轉)轉化為X、Y、Z分量后的記錄,再按9.3.3評價。
9.3.8折射波記錄的評價標準
折射波記錄分甲級品、乙級品、廢品三級。
a)甲級品(滿足以下各項要求):
1)爆炸信號準確;
2)初至波清晰可靠,續至波可辨認;
3)背景平靜,初至區無干擾影響;
4)目的層折射波能在初至區內連續追蹤;
5)觀測方法正確,激發點、檢波點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6)工作不正常道不超過儀器接收道數的1/24(非邊道)。
b)乙級品:
凡達不到甲級,又不是廢品的記錄評為乙級品記錄。
c)廢品: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者評為廢品記錄:
1)計時信號不準;
2)未按設計要求施工;
3)互換、連接道時差大于5ms;
4)初至波、續至波難以辨認,無法可靠對比;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