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數據處理應符合GB 7784的第4章的規定。 4.2 外觀質量檢驗: 用目測法按本標準3.4條的規定檢驗。 4.3 試運轉: 試運轉應按GB 7784的2.3.1條的規定進行。 4.4 潤滑油溫升試驗: 試驗應按GB 7784的3.3.3條的規定進行。 4.5 用最小分度值不小于10mL,額定容積不小于250mL的量筒測定水密封的泄漏量,測量時間應不少于10min。 4.6 噪聲測定應按GB 7784附錄C的C2、C3、C4條的規定進行。 4.7 安全閥試驗: 4.7.1 安全閥應在注水泵運轉的情況下進行試驗。 4.7.2 試驗時,逐漸關閉排出管路閥門,提高排出壓力,檢查安全閥,其開啟壓力應為額定排出壓力的1.0~1.3倍。 4.8 額定工況試驗點: 4.8.1 按GB 7784的3.1、3.4條的規定同時測定注水泵的流量和泵速,并計算出容積系數。 4.8.2 用額定量值為注水泵所配電動機額定電流值的1.5~2.0倍、最小分度值不小于1A、精度不低于1.5級的電流表,測定電動機輸入電流值。 4.9 連續運轉試驗: 4.9.1 試運轉、安全閥試驗、額定工況點試驗合格的注水泵可以進行本試驗。 4.9.2 試驗應符合GB 7784的2.3.2條的規定。 4.10 超載試驗: 4.10.1 試運轉、安全閥試驗、額定工況點試驗合格的注水泵可以進行本試驗。 4.10.2 超載試驗壓力為1.25倍額定排出壓力,持續時間為15min。 4.10.3 按本標準3.14條的規定進行超載試驗并檢查產品。 5 檢驗規則 5.1 注水泵應進行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2 出廠檢驗: 5.2.1 每臺注水泵應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檢驗合格并發給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5.2.2 每臺注水泵應按本標準3.4、3.9、3.10、3.12條的規定進行出廠檢驗。 注:每臺注水泵經出廠檢驗后,應除盡泵殼內潤滑油和閥體內余水,進行相應的防銹處理,外露通口加蓋。 5.3 型式檢驗: 5.3.1 型式檢驗應按本標準3.4~3.14條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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