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 根據礦床控制程度,按礦體、分塊段、礦石類型、礦產資源/儲量類別分級估算礦石量、平均品位、金屬量,并在計算圖件上標明各類儲量(或基礎儲量)、資源量在地質空間的分布。
9.2.6 估算已開采的礦床時,應扣除截止到勘查工作結束時的采空區儲量;對埋藏在永久性建筑物及文化古跡以下的礦體,應列出基礎儲量(資源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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