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征收的一種稅收。
印花稅的納稅人為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其中,各類合同以立合同人為納稅人,產權轉移書據以立據人為納稅人,營業賬簿以立賬簿人為納稅人,權利、許可證照以領受人為納稅人。
印花稅分13個稅目,其稅額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或者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難計算繳納。
礦業契稅
中國的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時候,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
在中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企業、集體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上述轉移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行為:①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②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③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
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①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⑥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④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契稅實行3%至5%的幅度比例稅率,具體由省級人民政府在規定幅度內自行制定。
城市房地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出典者,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末解決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報交。目前,該稅種只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及華僑、港澳臺同胞征收。
為平衡與國內企業及個人的房產稅稅負水平,對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擁有的房產應納稅額給予減征30%的優惠。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