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難點是各種利益主體的調整。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必然涉及到各方利益,包括政府與企業的關系,降低企業稅負與穩定地方收入的平衡;政府與老百姓的關系,因為資源稅不僅涉及到企業,而且涉及到老百姓的相關利益,社會的敏感性比較大;政府與政府的關系,包括中央與地方,中央和地方在資源稅的稅權劃分上是一個調整,我們給資源稅適度分權,到底分權到什么程度?如何妥善地處理財政分權改革是一個難點。還有地方政府之間就資源稅稅收計征關系,實際上是地方政府核心競爭力的問題。
第二個難點是征稅依據,包括稅率與資源價格的依據。確定稅率需要大量的數據,但是一些企業的大數據并不容易獲得。所以科學地確定稅率,對我們也是一個考驗。還有資源價格的決定,將資源稅征收范圍拓展到森林、灘涂,但這些資源價格的確定恰恰是最難的。因為這些資源很難進入生產領域,進入市場流通領域,公共資源面臨的產權關系界定不夠清楚,因此,各方利益包括市場、政府、老百姓、企業利益的調整,將充滿著一定的變數。
第三個難點是清費工作的開展,本意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規范政府和企業的關系。但是在歷次的清理收費的工作中,發現收費經常容易出現反彈的情況。所以將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與清費工作相結合,也是下一步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 上一頁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