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設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以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多能源協調互補的能源互聯網。突破分布式發電、儲能、智能微網、主動配電網等關鍵技術,構建智能化電力運行監測、管理技術平臺,使電力設備和用電終端基于互聯網進行雙向通信和智能調控,實現分布式電源的及時有效接入,逐步建成開放共享的能源網絡。
3.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區域試點,推進以智能電網為配送平臺,以電子商務為交易平臺,融合儲能設施、物聯網、智能用電設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互聯網金融等衍生服務于一體的綠色能源網絡發展,實現綠色電力的點到點交易及實時配送和補貼結算。進一步加強能源生產和消費協調匹配,推進電動汽車、港口岸電等電能替代技術的應用,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诜植际侥茉淳W絡,發展用戶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經濟和能源自由交易,促進能源消費生態體系建設。
4.發展基于電網的通信設施和新型業務。推進電力光纖到戶工程,完善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系統。統籌部署電網和通信網深度融合的網絡基礎設施,實現同纜傳輸、共建共享,避免重復建設。鼓勵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業務。
。ㄎ澹盎ヂ摼W+”普惠金融。
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勵互聯網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的融合創新,為大眾提供豐富、安全、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不同層次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1.探索推進互聯網金融云服務平臺建設。探索互聯網企業構建互聯網金融云服務平臺。在保證技術成熟和業務安全的基礎上,支持金融企業與云計算技術提供商合作開展金融公共云服務,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精準化的金融產品。支持銀行、證券、保險企業穩妥實施系統架構轉型,鼓勵探索利用云服務平臺開展金融核心業務,提供基于金融云服務平臺的信用、認證、接口等公共服務。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