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利比亞位于北非,東與埃及交界,東南部與蘇丹為鄰,西部與突尼斯和阿爾及利亞接壤,南界尼日爾和乍得,北瀕地中海,和意大利隔海相望,國土面積176萬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900余公里。人口為530萬(2001年),阿拉伯語為國語,絕大多數居民信仰伊斯蘭教。
沿海和東北部內陸地區是海拔200米以下的平原,其他地區基本上是向北傾斜的砂礫覆蓋的高原和內陸盆地;高原上分布一些海拔500~1500米左右的山脈。其土地面積的94%是沙漠和半沙漠地區。境內無常年河流,無大湖泊,但地下水資源豐富,井泉分布較廣。
1951年12月24日,利比亞宣告獨立,成立聯邦制聯合王國,后改名為利比亞國。1969年9月1日,以卡扎菲為首的“自由軍官組織”發動政變,推翻伊德里斯王朝,成立阿拉伯利比亞共和國。1977年3月改國名為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1986年4月起使用現國名。
1969年12月曾頒布臨時憲法。1973年,卡扎菲發動“文化革命”,宣布停止執行一切現行法律。1977年3月發表的《人民權力宣言》規定:《古蘭經》為利比亞的社會法典;人民直接行使權力是民眾國政治制度的基礎;保衛國家是每個公民的職責。宣稱利比亞信奉自由、社會主義和阿拉伯統一等原則。
1978年后,利比亞實行經濟國有化,采取了工人接管工廠、土地全民所有和取消私商等經濟措施。1987年起,逐步放寬經濟政策,鼓勵伙伴企業,允許私人經商。1992~1999年,因受國際制裁,利比亞經濟受到很大影響。2000年以來隨著國際油價的攀升,利比亞經濟形勢大為好轉。近年來利比亞采取新的經濟政策,放寬對私有經濟的限制,鼓勵私營工、商業。提出對除石油和大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實行民營化。放寬進出口權限,鼓勵出口創匯型企業。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吸引外國公司來利比亞投資和開展貿易。2002年國內生產總值約136億美元。人均約2566美元。2002年外匯儲備(不含黃金)148.745億美元,外債總額(2002年)44億美元。2002年政府預算收入164.032億第納爾,支出104.074億第納爾。
利比亞貨幣名稱為第納爾(Dinar)。2003年1月,1美元=1.23第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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