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4 遠動終端和遙測變送器屏應可靠保護接地。
3.3.15 遠動終端和遙測變送器屏安裝地點應考慮對環境的要求和運行上的方便。
3.4 其 它
3.4.1 遠動設備應配備不間斷電源,交流電消失后不間斷電源維持供電時間宜不小 于20min,無人值班廠站宜不小于30min。
3.4.2 遠動設備應配備相應的調試儀表。其配置標準按遠動專用儀器儀表的配置標 準執行。
3.4.3 在工程設計中應考慮遠動終端必要的備品備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說明:
本規程由能源部電力規劃設計管理局提出。
本規程由能源部電力規劃設計管理局歸口。
本規程由能源部西北電力設計院負責起草。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范家正、楊鳳英、任當勤。
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設計技術規程
DL 5002-91
條 文 說 明
1 總 則
1.0.1 本條說明了規程編制目的。自1985年全國電網調度自動化規劃座談會召開 以來,能源部有關司局陸續頒布電網調度自動化的有關技術文件有:《全國電網 調度自動化振興綱要》、《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功能規范》、《地區電網調度自 動化系統基本指標》、《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參數配置要求》、《地區電網 調度自動化系統配套附屬設施要求》及《電網調度自動化實用化要求》(試行)等。 這些文件的貫徹促進了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工作的開展。為了在地區電網調度自 動化設計中統一技術標準,根據以上文件精神編制了本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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