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石油和天然氣
近年來,在外資參與下,坦桑尼亞陸地及海洋油氣勘探工作得到加強。截至2000年底,共有11家公司在坦從事石油勘探,其中本國公司1家,外國公司10家,即都柏林國際坦桑尼亞有限公司(愛爾蘭)、安特利姆資源公司(加拿大)、卡諾普資源公司(加拿大)、西方礦業公司(塞浦路斯)、恩多弗資源公司(澳大利亞)、塔佩特公司(澳大利亞)及非洲風險投資資源公司、西方地球物理公司等?碧降貐^主要有:曼達瓦、奔巴、翁古賈、達累斯薩拉姆平原、基桑吉雷、馬菲亞、坦噶、魯伏和金吉基等地。
由世界銀行、歐洲投資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資助的松戈松戈氣田目前正由加拿大管道公司和奧塞洛特公司進行建設。
四、礦業開發方面的法律規定
坦桑尼亞管理礦業的法律依據主要是1998年的《礦業法》和《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產法》。
。ㄒ唬┕腆w礦產的法律規定
1998年的《礦業法》規定,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在坦桑尼亞勘查和開發礦產資源必須事先向政府礦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在得到坦桑尼亞能源和礦產部發放的礦權許可證后方可開展有關活動,主要礦業權許可證包括以下幾類。
1 踏勘許可證:有效期一年,可以延長,但延長期不能超過一年?梢允蔷哂歇氄紮嗟,也可以不具獨占權。申請時應當提供工作計劃。期滿時必須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半年報告,包括許可證規定區內的資料、圖件和報告。
2 勘查許可證:最大面積為5000平方公里。期限為三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兩年。但每次延期面積就要退回50%。具有獨占性。申請者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和財務能力,必須向政府提供工作計劃、預算、當地人的就業和培訓計劃。許可證持有人必須提交質量報告,包括各種資料、圖件和記錄和注釋。
3 采礦許可證:只能授予礦地的勘查許可證持有者。期限為25年,或為礦山壽命期,可以延長,但不能超過15年。最大面積10平方公里(寶石采礦許可證最大面積為1平方公里),申請人必須提交包括環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當地商品源、公共設施、本地人就業和培訓計劃。許可證持有人必須按規定提交定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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