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各市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全面提升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能力,2022年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2022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五是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宗教、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層消防網格化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2022年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和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七是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和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2022年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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