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危險廢物、垃圾填埋場、污水儲存處置等安全整治。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轉移、傾倒、填埋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區域和部門聯防聯控聯治機制,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督促企業對相關重點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危廢、渣土、生活垃圾、污水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農村地區“煤改氣”安全整治。扎實推進農村地區“煤改氣”工作,統籌城鄉燃氣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從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管理等方面,指導農村地區燃氣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地區“煤改氣”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依法履行項目核準或備案、規劃、施工許可、工程驗收備案等手續。加強燃氣設施運行管理和保護,督促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實施農村地區燃氣安全隱患分級管控,明確各級隱患管控措施,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完善應急處置機制,針對農村地區特點完善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水平。加強燃氣安全使用培訓宣傳,深入農村、社區、街道、氣代煤用戶家庭,發放燃氣安全使用手冊、明白紙等,手指口述,大力開展燃氣安全法規和使用常識宣傳,提高農村地區居民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和技能,掌握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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